继续在祖国寄人篱下:
前天我才说,在自己的国家是寄人篱下,昨天倒好,南周的新闻里面,任志强老师说,“被拆迁者凭什么将国家地租变为己有?”
按照任老师的观点,“商品房已交出让金。被拆迁者未交土地租金,凭什么将国家地租变为己有?”,“还有一个重大的概念错误。在拆迁中划分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所有的都是公共利益。土地收益是公共利益,实现城市规划是公共利益,商业服务是公共利 益,解决就业是公共利益,提供税收是公共利益,危房改造是公共利益……因此,没有非公共利益的拆迁行为。立法中不应再分歧,否则又是废物法律。”更多他的观点大家可以去看南周的文章。
我早在推特上说过,“国有资产,就是官有资产;全民所有,就是全民都没有。”这句话是亚当斯密以来,所有经济学家都在不停阐释过的。我想也是在这个国家生存了这么多年的同志们,被政府被现实潜移默化教育的吧?
这才是常识,或者叫普世价值,当然这和我们国家现实情况有巨大的差别。任老师的话,你按照中国的法律去看,也许完全没错,但是这话里面有一点人性,有一点常识么?
我一向说,这是一个博弈,表面上是屁民跟政府的博弈,实际上是政府里面某些人(或者说大部分人)短期利益,和这个国家未来的博弈。
有人期待这里政府表现出理性,昨天的文中,我已经说过,政府里面的每个人也许都是聪明的,至少不比我们这些屁民傻,但是他们的集体行为不可能有理性。
现在的贪官得势的时候,一方面在国内贪钱,一方面把孩子老婆送出去,金子银子送出去;失势的时候,打死不说赃款哪里去了,宁可自己死,也要给老婆孩子家人保住家产。多么伟大!!!!!!
不,这不是伟大,这是在当前环境下的,贪官个人的理性选择,他们为什么不选择这个国家的未来去做一个好官呢,而选择短期利益做个贪官呢?答案很简单,在这博弈中,他们不相信这个国家有美好的未来,他们只能去选择自己的短期利益。某天饭局上,有人说,某高官失势后,说都是看内参太多造成的恶果,大家自行体会吧。
见义勇为要慎重:
昨天Virushuo同学推了一个爱卡的帖子《无语!昨天[抡单车砸劫匪]的后续报道》,大概事情是,有骑车路人一名,看到飞车贼抢了东西,正在逃窜,下车扔起自己的自行车砸倒飞车贼,跟其他人一起制服了飞车贼。这本是简单的见义勇为事件,奈何新闻里面一方面表杨了见义勇为者的善举,另一方面找来律师讨论,见义勇为者要是不小心造成这两个飞车贼重伤或者死亡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律师呢,说如果真的出了伤亡,见义勇为者必然遭到法律的惩处,因为飞车贼已经在逃亡了,不能算作正当防卫。
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不过此事的核心问题貌似在于,飞车贼实际上是一种抢劫行为,危害重大,而且飞车贼的抢劫和逃跑状态没太大的本质区别,人家可以迅速切换,如果骑车人不来这么一下,畏畏缩缩的继续骑行,那么飞车贼也可能在所谓的逃跑状态下,抢走骑车人的财物。也就是说,抢劫行为有时候很难简单的界定(潜在)受害者,或者应该认为抢劫行为是对周围所有人的潜在伤害,因为你不知道他最后会去抢谁,抢几个人。所以是一种公共伤害,尤其需要所有人的制止。
或者我们不去考虑法律,我们只想一个问题,我也同意见义勇为者要慎重,最好不要打死打伤飞车贼,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我们能不能也提醒下飞车贼,抢劫我们先不说了,你能不能抢包的时候不拖走受害人,不抢人家的耳环项链什么的(极其危险,大家都知道吧?)。
看了此文后,有人哀叹,这样下去谁敢见义勇为呢?有人拿此跟老太太状告扶她的路人一案相比。不过也有人说,见义勇为者哪有时间去想东想西,想董存瑞想黄继光啊,那些事情都发生在电光石火的一刹那,这是人性,不是教育来的,不是能吓走的。但愿如此吧!
另,文中视频一定要看,切记切记,骑车人动作很洒脱,值得学习,以后遇到类似场景,用的上啊,大家可以多看几遍,多练习练习,遇到坏人了,就算不见义勇为,至少要自保啊。
央视编辑尾行劲舞团的MM们:
网易爆出,《央视报道少女沉迷网游 拿尾行3冒充劲舞团画面》,此事不想多论,央视做这种事情绝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视频中的被采访女孩儿貌似长得不错,可惜一直带着口罩,没什么可看的。尾行大家都玩过对吧,视频中画面不够清楚,也没什么可看的。
这件事情对我唯一的震撼就是,我一直以来风闻劲舞团之不堪,不过不甚了解。如此一来,我倒是怀疑劲舞团本事一个很纯纯的游戏了,要不然批判劲舞团干嘛不用他们自己的画面,要用尾行呢?不过年纪大了,我也没有玩网游的精力,我就不去研究了。
两个视频:
昨天很火星的看了《火法帝》的视频,那个冷月舞者妹妹唱的真可爱啊,她要是出唱片,我多半会买,还看了这个《大学生排练两个学期的巨雷舞蹈》,乐死我了,中国还是有希望的嘛,哈哈。

2 条评论:
谈得太好了!针针见血,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
2009-12-25 23:39:00
同火星一下,“火法帝”是不错,我记得是在“东鳞西爪”上看到的。我也是更喜欢后半段
2009-12-26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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